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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来源: 作者:齐创天诚 时间:2022-05-11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现将《成都市建设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攻坚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噪声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按照《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1〕15号)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施工噪声整治为重点,通过半年强化攻坚,到2021年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2021年下半年施工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10%以上,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

二、攻坚措施

(一)强化环保督察反映问题整改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央督、省督投诉举报涉及施工噪声投诉的问题进行重点调度,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投诉问题不反弹。

(二)建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激励机制

将施工噪声投诉情况、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等情况纳入“绿色标杆工地”“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内容,提高企业落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积极性。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智慧监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建设工地噪声监管。11月1日起,四环路内建设时间超过一年的建设工地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设立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接入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设置噪声超标报警功能,实现噪声实时监控,对多次超标或长时超标的建设工地纳入重点监管。

(四)规范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1〕122号)要求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对是否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求必须连续作业、是否具有有效降噪措施等情况审查,对不符合夜间施工要求的,不予核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夜间施工批准文件。

(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夜间施工是否取得相关手续,群众重复投诉点位整改情况等,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转载自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