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噪声法和行动计划,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为抓手,强化源头、过程、未端管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绘就美丽四川建设的宁静和谐底色。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重点任务
任务一、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声环境质量监管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建设
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加强声环境信息公开
任务二、优化规划布局,强化噪声源头管控
强化规划引领约束
加强交通项目噪声源头管控
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
推广低噪产品和技术
任务三、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加强重点企业噪声监管
打造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
加强工业园区噪声管控
任务四、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静宜舒适出行
加强道路设施改造和养护
严格机动车禁鸣管理
推进噪声严重污染路段降噪
开展“消声净路”专项行动
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机场、车站、码头噪声管控
加强飞机和船舶噪声控制
任务五、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提升文明建设水平
压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
压实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加强施工设备噪声管理
加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夜间时段施工噪声管理
提升工地噪声信息化监管能力
任务六、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打造宁静生活场景
加强营业性社会生活噪声监管
建设宁静公共场所
降低构筑物内噪声污染
积极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优化噪声纠纷解决方式
任务七、构建噪声监测体系,严格监督执法
加快提升噪声监测能力
严格监督执法
深入开展“绿色护考”行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考核奖惩
加强科技支撑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文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