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全省组织8个城市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以集中整治渣土运输车辆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整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专项行动以“省级督导+地方自查”的方式开展。省厅成立指挥部,统筹调度8个重点城市的整治工作。市级、县级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围绕渣土运输车辆是否落实准入和总量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渣土运输车辆装卸是否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渣土运输过程是否密闭、遮盖,渣土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区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大整治内容,开展常态化整治。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靠前一步,会同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联合检查,形成攻坚合力。各地要以建立完善“渣土运输车辆环境动态管理清单”为核心,全面摸排渣土运输车辆底数,围绕“产生、运输、处置”三个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建筑工地、运输线路、城市细颗粒物高值区、消纳场所”四个重点区域,深入查摆渣土装卸、运输资质、运输规范、渣土处置等方面的环境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执法和服务,坚决杜绝“一禁了之”等“一刀切”行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切实服务好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就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有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成都、德阳、攀枝花、眉山、自贡、宜宾、乐山、泸州等生态环境局有关同志在各分会场参会。
转载自四川生态环境部